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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西州| 凤凰县突出“三引三化”推进耕地抛荒治理

发布时间:2022-05-05 作者:佚名 来源:湖南省农业农村厅

  

  凤凰县坚持量质并重、用养结合,突出“三引三化”,推进耕地抛荒治理。2021年度被评为“湖南省耕地抛荒治理先进县”。截至4月20日,全县完成复耕14156.78亩,复耕率97.34%;完成复种13724.17亩,复种率94.36%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
  一、坚持政策引领,防止责任“虚化”,变“推力”为“动力”。全面严紧压实耕地保护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,主动承担保障耕地保护责任。一是专题研究部署,全面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。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,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,进一步完善落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组织架构。今年以来,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、1次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、1次县委农村工作会议、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学习传达中央、省委、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专题研究部署粮食生产、涉粮整改、耕地抛荒治理、“非粮化”等工作。二是建立责任机制,全面压实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。严格落实县乡村组户五级“田长制”,实行县乡领导包乡包村、村干部包组,落实到农户、到田块的责任机制。坚持将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,全县17个乡镇逐一向县委、县政府签订《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》。印发《2022年凤凰县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表》《2022年凤凰县耕地抛荒治理任务表》《凤凰县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》《凤凰县关于加强粮食生产严禁耕地抛荒的通告》等系列制度,将粮食生产指标和抛荒治理面积分解到具体乡镇,并采取逐块、逐步销号的方式,全面压实乡镇、村(社区)治理主体责任。三是完善扶持政策和帮扶措施,分类施策,全面激发耕地抛荒治理和粮食生产动力。召开全县耕地抛荒暨“非粮化”治理工作会,对2021年度粮食生产和耕地抛荒治理先进乡镇进行奖励;出台《2022年凤凰县抛荒和“非粮化”耕地治理扶持政策》,对2022年全县范围内发展粮食生产的个人、企业、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能人大户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给予种粮支持。同一年度、同一块地种植的粮食作物,原则上给予一次性50元/亩种粮奖补;抛荒耕地需请用农机专业服务队提供代耕代种服务的,原则上给予复耕作业补贴150元/亩。为确保土地应耕尽耕、应种尽种,针对一些地方外出人员多、缺乏劳动力等现象,分类进行施策,对于缺乏劳动力但耕种意愿较强的零星抛荒耕地,引入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代耕代种等托管服务或由村集体代耕、村民自种,其中每亩150元的复耕补助由村集体享受,每亩50元的种粮补贴由农户享受。对于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,在保持原有承包权前提下,取消次年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资格,结余的耕地地力提升补贴资金,统筹用于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或村支两委开展抛荒代耕代种、联耕联种等社会化服务和农田基础设施改善。对人为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耕地,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,由新型经营主体或村支两委代耕代种,进行适度规模经营,并在麻冲等乡镇探索实行土地流转第一年免租金,第二年开始荒田、荒地、荒山分别按照200元/亩、100元/亩、50元/亩的标准收取土地流转金。同时,通过组织“万名干部下基层助春耕”,加大春耕春播物资调运,开展农业综合执法,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“问诊把脉”,切实保障春耕备耕工作有序开展。四是划定标准强化督查,全面推进“藏粮于地、藏粮于计”战略落地落实。加大耕地抛荒治理和粮食安全督查督办,由“两办”督查室、县农业农村局组成5个督察组,将乡镇划成5个片区,实行包片负责制,围绕春耕备耕、抛荒地治理、冬季作物培管等工作进行一周一督查一上报,及时调度推进,确保不耽误农时、不折减面积。按照“坚决遏制增量、逐步消化存量”的要求,新发展的产业一律上山,绝不与粮争地,实现“良田”回归“粮田”。严格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、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做到现有耕地应保尽保、应划尽划。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理,全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7541.91公顷,基本实现上图入库、落地到户。严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严格把关补划基本农田数量、质量和区位。凤凰县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。推广“苦荞+”“玉米+”“大豆+”种植模式和水旱轮作模式,消除“非粮化”,全面提升粮食种植覆盖面。截至4月20日,全县落实粮食种植面积43.18万亩。凤凰粮食安全工作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。

  二、强化科技引导,推动耕地“优化”,变“良田”为“粮田”。一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。2021年凤凰县投资5005万元(中央财政资金3106万元,地方财政资金1899万元),建设高标准农田3.23万亩,涵盖新场镇等7个乡镇16个行政村(社区)。截至4月20日,完成渠道建设20334米、山塘维修7座、拦河坝维修2座,完成高效节水灌溉1400亩、河堤建设2700米,占总任务量95%。2022年继续投资5936万元,建设3.71万亩高标准农田,统筹规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,涉及木江坪镇等12个乡镇39个行政村(社区)。二是大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。开展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,全面落实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,实施中低产田改造、土地整理,持续推进茶田、新场、木江坪3个乡镇15个村严格管控区0.68万亩退出水稻种植,推进产业结构调整,按照500元/亩标准给予支持。重点对安全利用区、严格管控区开展品种调整、石灰调节、深翻耕、施用有机肥等试验示范修复技术,不断提高土地安全利用率。三是开展种业振兴行动。瞄准建成全国一流的优质种苗科研繁育基地目标,开工建设湘西州农业优质种苗科技繁育中心,项目总投资2亿元,拟打造成为高标准的种苗科繁基地、科技研发基地、农业培训基地。深化与中国农科院、省农科院、州农科院合作,研究凤苦1号、2号、3号等42个品种,成功提纯选育新品种4个。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,建设3个共1500亩优质稻示范点,17个乡镇均建立1个50亩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型套种示范基地。巩固省农业科学院、湖南省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成果,设立苦荞等专家工作站,形成“四个一”(制定一套技术流程、培育一支技术专班、打造一批示范基地、对接一批营销市场)专家工作站服务模式。目前在新场镇设立武陵山区苦荞研究工作室,建立腊尔山镇野生金荞麦保种基地。

  三、发挥市场引擎,促进思路“深化”,变“荒闲地”为“金土地”。发挥市场引擎作用,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附加值,促进农民增产增收,是推进耕地抛荒治理的关键。一是推进融合发展,探索“苦荞+”产业发展模式。对经济收益较高的茶叶、猕猴桃、烟叶种植区域实施套种,探索“荞+茶”“荞+油茶”“荞+猕猴桃”套种、“荞+烟”“荞+玉米”轮作发展模式,落实最低保护价订单收购机制,执行种植补贴机制,凡种植苦荞农户,按相应标准给予种苗、肥料等物化补贴,对遏制土地“非农化”、破解耕地“非粮化”提供借鉴参考。截至4月20日,“荞+茶”“荞+油茶”“荞+猕猴桃”等套种面积2万余亩,“荞+烟”“荞+玉米”轮作推广示范、“荞+荞”一年两季机械化生产模式和全县“500亩以上连片示范点”面积达3万余亩,开发建设“红花荞+黄金茶”观光园、唐家桥村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苦荞套种农旅示范基地2000余亩。二是推进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,打造粮食生产品牌。重点推进腊尔山、茶田瓦坪等优质稻生产基地建设,支持泰美农业、湖南月善农业科技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,加大优质稻、苦荞产品精深加工,完成泰美农业、湖南月善农业科技、鑫晖薯业等企业优质稻、苦荞种植基地建设,完成优质稻种植面积8.5万亩,建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型套种示范基地17个。推进“两品一标”认证,创建凤凰腊尔山大米、凤凰油茶等地理标志农产品,注册“荞韵凤凰”“泰美”“鑫晖”“荞老爷”苦荞品牌商标4个,推出苦荞面、苦荞茶、苦荞粉、苦荞酒、苦荞饭等新兴产品。依托“互联网+”“旅游+”“实体店+”等载体,加大线上线下宣传,唱响“凤凰荞麦”品牌,扩大产品市场销售额,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,变“荒闲地”为“金土地”。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agri.hunan.gov.cn/agri/xxgk/gzdt/sxdt_1/202205/t20220505_2446387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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